产教融合办公室职责
产教融合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,其主要职责是:
1、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等政策措施。
2、负责制定学校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具体管理办法、评估考核办法及其他相关工作制度。
3、负责制定学校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发展规划以及校地、校企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4、负责开拓与政府、行业、企业和院校的合作交流渠道,搭建合作平台,协调学校各部门对接产教融合中的人才培养、社会服务和创新创业等工作;积极推动订单培养、冠名培养、厂中校、校中厂等办学模式改革。
5、负责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基本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分析及归档工作。定期组织开展校企合作工作会议、论坛,研讨协调解决校企合作的重要问题。
6、负责组织各类校地、校企等合作项目的洽谈、协议签订、指导管理等工作;定期检查、指导、评估合作项目运行状况。
7、负责学校产教融合信息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维护工作。
8、负责学校产教融合质量工程项目系列工作。
9、完成上级单位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